情況二:
被擔保人意外事故死亡債務代償
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內,被擔保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其法定(遺囑)繼承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擔保公司查證屬實后,可按比例承擔自書面申請受理日止被擔保人剩余的貸款本息(具體計算方法見第十四條)。在書面申請受理日前,法定(遺囑)繼承人應將被擔保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所有逾期貸款本息先行予以償還。
條款中的意外事故僅指:交通事故、工傷、火災、溺水、煤氣中毒及高空墜落,被擔保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并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意外傷害身故的,或被擔保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且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但因下列情形造成的事故除外:1、因被擔保人酒后駕車、無證駕駛以及其他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引發(fā)交通事故且被擔保人負主要責任以上 (含主要責任)的;2、被擔保人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工傷事故的; 3、被擔保人或者其共同居住人、抵押物共有人故意引發(fā)火災的; 4、被擔保人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定造成溺水的;5、因打架斗毆、吸毒、服用其他國家禁止的麻醉物品造成意外事故的; 6、因戰(zhàn)爭或武裝沖突造成意外事故的; 7、因其他被擔保人故意或過失造成被擔保人意外死亡事故的; 8、其他因被擔保人故意或者過失造成被擔保人本人意外死亡事故的。
提醒:
法定(遺囑)繼承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債務代償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抵押反擔保合同、借款合同、還貸明細清單;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作為法定(遺囑)繼承人的相關證明材料;
(3)公安等權威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4)衛(wèi)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醫(y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被擔保人的死亡證明;
(5)與確認被擔保人意外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情況三:被擔保人因意外事故
重傷致殘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債務代償
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內,被擔保人因意外事故重傷致殘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本人或法定監(jiān)護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擔保公司查證屬實后,可按比例承擔自書面申請受理日止被擔保人剩余的貸款本息。在書面申請受理日前,本人或法定監(jiān)護人應將被擔保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所有逾期貸款本息先行予以償還。條款所稱的意外事故的界定同上文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