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代購奶粉索賠10倍賠償,網購機票信息錯誤責任誰來承擔、二手房買賣簽約一年后交房能夠反悔嗎?今天(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了消費者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鼓勵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共同促進消費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網購奶粉發(fā)現(xiàn)問題要退一罰十 法院支持嗎?
原告楊某于2016年花費近五千元,在網絡平臺“代購”店購買三十罐奶粉,收貨后以奶粉外包裝沒有中文標識及缺乏檢驗檢疫證明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食品價款4930元并十倍賠償49300元,共計5423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2016年在該院以此類糾紛起訴并受理的案件超過一百件,其中大量涉及此類“代購”糾紛,原告是在明知“代購”性質的情況下以牟利為目的的大量購買,原告的交易行為難以認定為常態(tài)化交易。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退還原告貨款及相應快遞費,原告將購買的商品退還被告,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訴,后該案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介紹,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同時,“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基本法律原則,用以規(guī)范、指導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長期以來,一些人明知商品存在瑕疵或缺陷,以“消費者”名義從事大量的買賣行為并專門以此向商家索賠,從中牟利,在一定程度上對市場交易正常秩序構成了破壞,同時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懲罰性賠償條款的立法本意,本案最終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請。
買賣二手房簽約一年后過戶 能反悔嗎?
2015年,原告朱某通過趙某,購買李某名下的房產一套,該房屋建筑面積102.34平方米,成交價格128萬元。趙某與賣家李某、中介公司簽訂《買賣中介服務協(xié)議》,因產證未滿二年,為避稅雙方約定一年后再行過戶。合同簽訂后,朱某通過趙某向李某支付了8萬元定金及20萬元首期款,并依約履行了合同。
但到了約定的過戶時間,李某卻不愿配合過戶了,雙方協(xié)商未果,朱某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將涉案房屋過戶至原告名下。
法院審理后認為,朱某與李某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依法成立有效。最終判決原告朱某十日內代被告李某向貸款銀行歸還該房產項下貸款本息(以不超100萬元為限)后注銷上述房產抵押登記,將剩余房款支付被告李某。李某收到款項后十日內協(xié)助原告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
法官介紹,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約定一定時間后辦理過戶手續(xù),系當事人自行處分其權利,屬于合理避稅,并不存在損害國家利益情形,該約定內容并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應屬合法有效,另一方當事人仍應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配合辦理過戶等相應手續(xù)。合同訂立是為了履行,法律將對守約方予以保護,違約方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統(tǒng)計,去年園區(qū)法院共審結買賣合同糾紛2390件。此次發(fā)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網約車保險、二手房買賣、海淘代購、網購預訂、實體消費等多個領域。通過以案說法的方式,解讀各類消費維權法律糾紛熱點和難點,傳播消費維權的法律知識,鼓勵廣大消費者勇于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共同促進消費市場的健康有序發(fā)展。
來源:名城蘇州網 |